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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出台《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43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为加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维护装修装饰市场秩序,确保建筑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经多方征求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核,目前已经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已于2012年12月10日正式实施。

    按照《建筑法》规定,改扩建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以及《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按规定需办理施工许可项目而未办理的,消防部门不予消防设计备案及验收备案手续。为此,改扩建装修装饰建筑工程项目须按照新的规定先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新出台的《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模、申请条件、办理程序、验收、档案验收等内容,并对特别规定新建、改扩建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与总承包工程一并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将装修装饰工程随总承包工程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提出加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机构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对参建各方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违法违规情况建立信息库。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各责任主体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行为。出台该管理办法,必将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起到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建设局建设行政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建设局
http://www.sjzjsj.gov.cn/col/1291165766357/2013/03/06/1362536200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