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预算草案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494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现代财政制度中,预算管理要求力争做到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反映了这些基本要素。遵循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从编制到执行,呈现出不少新亮点。
落实新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执行
今年的预算草案明确,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同时指出,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2015年底前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应用范围。
财税专家表示,积极推进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意在实现国库资金保值增值。清理财政专户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进,将有助于“国库收支一本账”目标的实现以及国库资金收缴支拨流程的优化。随着各级政府预算收支逐年增加,充分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和现代化支付系统,将为各级政府预算的顺利完成提供重要保障。
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更为规范
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回落、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的大背景下,对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关注度不断上升。如何规范地方举债机制,“关后门、开前门”,对于防控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至关重要。
落实新预算法,地方政府适度举债将更为规范。管理地方债,目的不在于“一刀切”的取消,而是意在用好债务、管好债务、还好债务。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今年预算草案中一大亮点,就是实现了地方债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报告,今年地方债预算是6000亿元,其中地方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增加1000亿元。也就是说,其中5000亿元是一般债,1000亿元是专项债。无论中央代发还是地方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都将控制在今年预算的额度内。
地方政府举债“正门”逐步打开,那么如何堵住“后门”、防范潜在的地方债务存量风险?据悉,解决思路或在于,把具有一定收益的举债改造为较稳定现金流(如可收费),不够的给予补贴,转为“PPP模式”,转为企业债。对部分完全公益性平台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通过发债替换原来的平台债务。另外,由银行贷款形成的历史债务,按照契约原则,双方谈判采取过渡性办法逐步解决。
“国家账本”更加科学细化透明易懂
今年整个预算草案是按照新预算法来制定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的预算草案和往年相比,编制得更加细化,也更加全面、更加透明。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认为,今年的预算草案详细报告新预算法规定的人大审查预算的重点事项,包括上年度预算执行、本年度预算安排、政府债务等。同时,用大量篇幅详细讲述财政政策,让社会看得更清楚。
预算草案后面附上的名词解释,让不懂专业术语的普通百姓对预算草案看得更明白,易于各方的监督。
“预算公开”是新预算法中的重要内容。只有把政府收支放在“阳光下”,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乱花钱的现象,让每一份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今年预算草案明确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做好预算公开。这一要求,有助于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新预算法强调,今后各级预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这一举措终于落地,有利于每一笔花费明明白白,都能受到监督。按经济分类,能更精确地反映出政府钱袋子的钱在职能发挥过程中都具体花在了哪些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