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设计管理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494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日前,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及单位规范住宅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住宅设计质量和建设品质,不断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
通知要求,城镇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层数在12层及12层以上的,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且其中一台可以容纳担架,轿厢深度不得小于1.8米。设计 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住宅设计的内部审查,健全和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严把住宅设计质量关,不得违反标准规范的规 定,杜绝不合格的设计产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要严格审查各项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对违反强制性条文以及不符合规范 规定的设计标准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范落实的不得为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通知强调,对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要求、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田少华)
文章来源:河北建设网
http://www.hebjs.gov.cn/jszx/jsyw/201211/t20121101_143058.htm
通知要求,城镇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层数在12层及12层以上的,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且其中一台可以容纳担架,轿厢深度不得小于1.8米。设计 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住宅设计的内部审查,健全和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严把住宅设计质量关,不得违反标准规范的规 定,杜绝不合格的设计产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要严格审查各项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对违反强制性条文以及不符合规范 规定的设计标准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范落实的不得为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通知强调,对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要求、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田少华)
文章来源:河北建设网
http://www.hebjs.gov.cn/jszx/jsyw/201211/t20121101_1430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