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会”和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41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保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现就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我省“两会”即将召开且春节假日临近,做好这一时期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我厅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的防滑防冻、消防安全等工作。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制定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认真做好春节假期工程停工的安全管理
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提前做好春节假期在建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值班值守,加强门卫管理;要对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等材料集中进行管理,合理堆放、苫盖,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的检查加固,做好排水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和开关电箱进行断电和上锁;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
三、多措并举,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职责,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生产。
一是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吊装及安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等。二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可靠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对于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以及没有齐全有效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和进场作业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罚。三是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等进行认真排查。四是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排查,对于在未完工建筑物内设置宿舍、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焊接等明火作业的以及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是否合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的排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六是严格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规范作业,严禁杜绝节后盲目抢工期的现象发生。
此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在建工程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或事故现场的检查频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两会”和春节期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对于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保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现就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我省“两会”即将召开且春节假日临近,做好这一时期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我厅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的防滑防冻、消防安全等工作。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制定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认真做好春节假期工程停工的安全管理
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提前做好春节假期在建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值班值守,加强门卫管理;要对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等材料集中进行管理,合理堆放、苫盖,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的检查加固,做好排水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和开关电箱进行断电和上锁;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
三、多措并举,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职责,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生产。
一是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吊装及安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等。二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可靠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对于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以及没有齐全有效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和进场作业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罚。三是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等进行认真排查。四是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排查,对于在未完工建筑物内设置宿舍、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焊接等明火作业的以及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是否合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的排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六是严格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规范作业,严禁杜绝节后盲目抢工期的现象发生。
此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在建工程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或事故现场的检查频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两会”和春节期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对于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河北建设网
http://www.hebjs.gov.cn/zfxx/tfwj/201301/t20130116_145099.htm
2013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河北建设网
http://www.hebjs.gov.cn/zfxx/tfwj/201301/t20130116_1450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