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2013年到期重新申请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48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2013年到期重新申请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工程咨询单位2013年到期资格证书重新申请认定工作,避免一些单位错过正常申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本次需重新申请资格证书单位的范围:《2008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63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2013年有效期满的单位(据统计有853家)。
二、重新申请
上述单位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具体要求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关注。
三、联系方式
有问题请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业务协调部联系。
陈 杰 010-68364842(传真),13501063577
白莲翠 010-88386426(传真),13611067868
E-mail:yewuxietiao@sina.com
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418室
邮编:100037
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http://www.cnaec.com.cn/Work/2013/2013021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