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动态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583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信息来源: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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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标办,华北油田招标办:
为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及时掌握我省和进冀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实现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我办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决定在全省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后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管理系统”)是集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收集、动态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在原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外埠进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情况动态查询、台帐查询等功能。
二、动态管理系统设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中,使用原USB锁登录。
三、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将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要做好宣传工作,监督辖区内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录入、更新本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动态管理系统的启用对提升全省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招标办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五、动态管理系统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启用,旧版系统不再录入招标代理信息,新系统管理数据录入基本完成后,将关闭旧版系统。
六、在动态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建议,请及时向省办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5317(市场科);0311-87805310(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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