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证合一”6月底全省推开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564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从6月18日召开的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从6月30日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创业者,从受理之日起,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这三个证件将合为一体,并且“三证”的所有审批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改革将大大简化各类主体进入市场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力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前,创业者新办一家企业,需要到工商、质监、国地税等部门逐一进行申请登记。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国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号,公安部门批准刻公章。最终,所有公章证明汇聚成三个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有了这三个证,企业才算拿到了市场大门的准入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按照“一口受理、联动审批、限时办结、一照三号”的模式,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照)合为一体,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对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现行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建立由综合登记窗口一口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实行档案共享、信息互认。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后,申请人只需向综合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综合登记窗口负责受理、扫描申请材料,录入登记信息,根据工作规范,将相关登记信息和扫描档案通过“三证合一”审批平台传送给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由综合登记窗口统一打印发放“一照三号”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三级;实施对象包括各类内外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实施环节包括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过程。
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我省已在衡水、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开展了首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2月份,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全省。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均开展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改革效果明显,共计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8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