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408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机构、施工、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3〕1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迎检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迎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新朝
副组长:王文章 李昭社 贾明辰
成 员:杜建桥 付相龙 朱文壮 巩丙辉 武杰 王志来
董海斌 赵晓华
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要成立迎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导,认真做好迎检的组织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请于3月底前完成。
三、建管处负责组织市质监站、安监站会同市安居办要全面梳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台账,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进行巡查;
城建处负责组织市质监站、安监站会同市轨道办要于3月28日前完成对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设计处负责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审图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准备。
五、市建设局将于4月底前对全市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巡查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
附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3〕12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3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石家庄建设信息网
http://www.sjze.com/GovernmentAffairShow_Content.aspx?NoId=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