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20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设区市城乡规划局:
为加强和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建设,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建办保〔2013〕4号),明确了下一步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在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请及时报送我厅住房保障处。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建办保【2013】4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www.hebjs.gov.cn/zfxx/tfwj/201303/t20130322_1464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