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2012年度市管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09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2]579号文)要求,结合今年我市“市场整顿年”的整体部署,我局于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对我辖区市管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截止2012年底共有各类、各级施工企业1457家,其中:总承包企业362家,专业承包企业692家,劳务分包企业403家。
(一)总承包362家,其中:特级2家,一级43家,二级148家,三级169家。
(二)专业承包692家,其中:一级62家,二级145家,三级441家,不分等级44家。
(三)劳务分包403家,其中:一级267家,二级33家,不分等级103家。
本次检查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2〕579号文件要求,应受检企业申报835家,实际受理企业申报639家,其中检查合格企业518家(总包115家,专业承包259家,劳务分包144家),因企业资质条件存在缺陷,需进一步整改企业121家(总包14家,专业承包63家,劳务分包44家),因企业地址变更无法联系,未提交材料及不合格企业196家。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合的方式,对企业上报资料及原件进行审核,总包、专业承包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数量、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工程业绩情况;劳务企业重点检查持证上岗人员办理劳务“一卡通”及近年来承包工程业务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企业因资质和经营范围受限,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部分企业中级以上人员职称证书未及时更换;少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达标;大部分劳务分包企业整体综合实力较差,无承担工程任务和抗风险能力。
三、处理意见对企业存在的一般性和共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进行完善。一是整改企业于2013年8月20日前完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期后仍不达标的,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予以注销。二是对未提交材料的企业,通报后于2013年8月20日前仍未补报资质核查资料的,按自动歇业注销处理。对以上两类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业务,不得申报新的资质增项;在整改过程中,企业要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资质条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接受重新检查。
附件:全市建筑企业资质核查合格名单、整改企业名单、不合格及未参加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文章来源:石家庄建设信息网
http://sjzecom.hebinhe.net/GovernmentAffairShow_Content.aspx?NoId=3808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2]579号文)要求,结合今年我市“市场整顿年”的整体部署,我局于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对我辖区市管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截止2012年底共有各类、各级施工企业1457家,其中:总承包企业362家,专业承包企业692家,劳务分包企业403家。
(一)总承包362家,其中:特级2家,一级43家,二级148家,三级169家。
(二)专业承包692家,其中:一级62家,二级145家,三级441家,不分等级44家。
(三)劳务分包403家,其中:一级267家,二级33家,不分等级103家。
本次检查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2〕579号文件要求,应受检企业申报835家,实际受理企业申报639家,其中检查合格企业518家(总包115家,专业承包259家,劳务分包144家),因企业资质条件存在缺陷,需进一步整改企业121家(总包14家,专业承包63家,劳务分包44家),因企业地址变更无法联系,未提交材料及不合格企业196家。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合的方式,对企业上报资料及原件进行审核,总包、专业承包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数量、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工程业绩情况;劳务企业重点检查持证上岗人员办理劳务“一卡通”及近年来承包工程业务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企业因资质和经营范围受限,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部分企业中级以上人员职称证书未及时更换;少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达标;大部分劳务分包企业整体综合实力较差,无承担工程任务和抗风险能力。
三、处理意见对企业存在的一般性和共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进行完善。一是整改企业于2013年8月20日前完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期后仍不达标的,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予以注销。二是对未提交材料的企业,通报后于2013年8月20日前仍未补报资质核查资料的,按自动歇业注销处理。对以上两类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业务,不得申报新的资质增项;在整改过程中,企业要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资质条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接受重新检查。
附件:全市建筑企业资质核查合格名单、整改企业名单、不合格及未参加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3年5月22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
2013年5月22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
文章来源:石家庄建设信息网
http://sjzecom.hebinhe.net/GovernmentAffairShow_Content.aspx?NoId=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