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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61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晚7点30分,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北京“12.29”等5起坍塌事故情况,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王宁副部长通报批评了近期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的5起坍塌事故。会议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陈政高部长首先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宣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发生事故的地区要采取的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办是否合法合规、督办是否处罚到位。对事故的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曝光。

  陈政高部长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认真分析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当前重点要解决安全管理松弛、安全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四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区、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