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常态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操作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1 阅读次数:835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河北省项目管理协会
建研【2015】22号
关于举办新常态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操作
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操作模式将成为破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重要方式。为保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为了更好地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模式的实际运作,财政部2015年1月19日发布《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PPP模式的合同管理。
为使各级管理及参与者更好的学习掌握《操作指南》,深刻领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提高PPP项目实施成功率,推动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和运营,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实现财政资金在各种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和河北省项目管理协会定于2015年6月在石家庄市举办“新常态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实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围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融资与运营操作特点,针对PPP模式的核心问题,结合相关主管部门最新政策,通过法规政策传导、实践经验分享、典型案例解读、结构化研讨等培训手段,让学员了解PPP项目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操作技巧,透彻理解两部委操作指南等系列知识,提升学员PPP模式的实际操作能力与运营管理水平。
二、培训特色
1、采用“培训+互动式交流问答+实战案例分析+单独项目咨询+社会资本方引入”,让学员可以面对面与实务操盘手交流。
2、拥有各行业资深的PPP实务界专家团队,与学员充分分享社会基础设施、片区开发、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国内外案例。
3、拥有的专家团队可以根据政府、社会资本等各方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制化培训方案,选派实战专家团队到贵单位进行内训或咨询诊断。
三、培训内容
模块一:最新出台PPP政策解读
1、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60号文)》解读;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解读;
3、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及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4、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5、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模块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方案关键环节具体应用
1. PPP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方案策划应用案例;
2. PPP项目回报模式方案策划应用案例;
3. 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和招投标案例;
4. PPP项目运营和服务管理案例;
5. PPP项目移交及退出机制应用案例;
6. PPP项目风险规避机制设计应用案例。
模块三:PPP模式项目生命周期的融资方式
1、PPP项目的融资属性和融资来源;
2、PPP项目回购资金来源的选择技巧;
3、私募基金视角看43号文带来的金融变革与创新机遇;
4、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创新路径分析;
5、项目融资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6、资产证券化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7、融资租赁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8、基金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模块四: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1、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
2、PPP项目各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3、项目论证或招投标阶段;
4、项目商业谈判及启动阶段;
5、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
6、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
7、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
模块五:从不同行业领域解析国内部分PPP典型或示范项目
1、水处理示范项目的分析;
2、市政基础设施示范项目的分析;
3、供暖示范项目的分析;
4、垃圾处理、医疗、体育示范项目的分析;
5、新城、新区、片区开发应用PPP案例分析。
四、主讲专家团队
拟邀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单位、法律界及投融资实务界具有长期从事基础设施、PPP模式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及实战经验的有关专家授课,现场答疑交流。
五、参加人员
市、县政府部门(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城管、市政、能源、交通、环保、工信、农业、政府采购和招标等部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建设开发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重点国有企业等);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及专业人员。
六、培训时间、地点
2015年6月5-8 日 (5日全天报到) 石家庄市军兴宾馆。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1780元/人(含授课费、讲义费、场地费、文具费、餐费、证书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方式
以专家授课为主,注重典型案例分享,采取现场互动等方式。培训班将提供最新讲课和参考资料。
九、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加盖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和河北省项目管理协会印章的“新常态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河北省项目管理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丽英、李剑锋电话:0311—86999221;0311—86999623
传 真:0311—86999233
邮箱:xmglxh@126.com
网 址:www.hbpma.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4号祥源大厦1115室
附件:
1、2016至2017年河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范围要覆盖到全部适宜项目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实务研修班报名表
3、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界面)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16至2017年河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范围
要覆盖到全部适宜项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9 08:45 来源: 河北日报
河北省发布实施意见要求,2016至2017年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覆盖适宜项目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2014至2015年,在全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试点。2016至2017年,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范围要覆盖到全部适宜项目,形成投资、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体系和投资、补贴、价格等政策要素的协同机制。2018年,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体系,确保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县级以上交通、能源、市政、环境污染治理与运营、信息、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领域新建项目,须进行PPP模式适宜性的评估论证,优先选择PPP模式运作。已建成项目,也可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适宜以PPP模式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根据意见,试点起步阶段以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建筑地下设施、公共建筑节能、水环境治理、高速公路、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项目。
意见明确,河北省财政将根据全省PPP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部分用于示范项目的前期费用补贴,部分用于成立风险池,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从2015年起,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中运用PPP模式推进的新建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予以资本投入等支持。有关部门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环评审批、节能评估审查等方面要对PPP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记者刘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