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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出台《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469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我局出台《石家庄市

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经多方征求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核,目前已经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近 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但是,一些企业在节能工程的材料生产、销售、设计、施工等环节,没有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政 策和规范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存在的材料市场混乱,施工质量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建筑工程隔热保温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耐久性、防火性差等隐 患。公安部、住建部、省住建厅近期相继下发了《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级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要 求进一步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管理工作。在此背景下,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管理规定》势所必然。

新出台的《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应选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由单一生产供应商研制、开发或销售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以及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并规范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图以及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出台该项规定,必将有力推动我市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规范建设和发展。

                                                   局政策法规处

文章来源:石家庄建设网

http://www.sjzjsj.gov.cn/col/1291165766357/2012/12/17/1355708202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