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39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一)市区内在建工程(抽查一定数量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三)各县(市)区在建工程。在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二、巡查内容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商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有效运转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重点抽查:各方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在建工程使用的施工图是否经过图纸审查,现场施工用图是否加盖审图章;在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是否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各工程执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执行情况;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和交接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情况(重点查搅拌加水、施工缝留置、拆模养护);钢筋外加工情况,材料设备备案情况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重点抽测混凝土强度、现浇混凝土板厚度、重要构件几何尺寸、轴线、标高位置及钢结构重要连接部位焊缝、螺栓等,重点抽测钢筋、水泥、混凝土试块、墙体保温材料等重要建筑材料。
(三)工程技术档案,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及监理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是否真实、完整。
(四)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砼、砂浆试块管理的通知》(石建办[2013]20号)文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安排
成立石家庄市工程质量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昭社 副组长:杜建桥 武杰
成员:苌建虹、张志川、张肇宣、杨永辉、杨印胜
本次检查分3个检查小组
(一)县(市)、区检查小组,组长:苌建虹
(二)市区内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组长:张肇宣
(三)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检查小组,组长:杨永辉
巡查人员由质监站监督员和相关专家组成。
四、工作要求
各巡查组要认真履行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要规定,认真依照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不良信誉档案并在全市通报。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3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河北建设信息网
http://www.sjze.com/GovernmentAffairShow_Content.aspx?NoId=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