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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6市1区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改造规划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我省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邯郸、承德等6个设区市及石家庄市长安区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
   
    根据《规划》,列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城市和市辖区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占到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7.8%和4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2年相比)降低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10%、9%;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9万元。到2022年,老工业基地基本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调整改造基本完成。
   
    根据规划,2013年起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中央和省级政府将加大对老工业基地的转移支付力度,研究将发展滞缓或主导产业衰退比较明显的老工业城市纳入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统筹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棚户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停产倒闭的国企人员身份置换等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公司发行债券,用于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综合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整体搬迁企业发行债券,用于企业搬迁改造;根据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用地需求,在编制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适当倾斜,地方政府安排土地整治项目时,优先考虑老工业基地工矿废弃地治理和土地复垦等。

 


文章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www.ii.gov.cn/news/JSGZHYZT/2013/5/1352844181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