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408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有关站办,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石家庄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局成立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导检查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督导检查小组
第一督导检查组,组长:武杰,副组长:张肇宣
小组成员:赵同利 王亚南 王锡珍 赵通军 崔刘袁 张志川
第二督导检查组,组长:曾美,副组长:赵彦民
小组成员:王清水 李晓静 李沉重 李彦军 王玉成
第三督导检查组,组长:岳庆力,副组长:曹更南
小组成员:李淑维 孙树 董辉 孙常凯 司军明
第四督导检查组,组长:周分清,副组长:杨建伟
小组成员:赵川 程诺 陈春如 魏会林 徐明
第五督导检查组,组长:刁纳,副组长:崔学才
小组成员:赵建英 马宏伟 任绍坤 欧天福 徐石明 郭景云
以上督导检查组织、用车由组长单位派车。
二、督导检查时间
(一)从2014年12月11日起,一个月内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各督导小组组织)。
(二)自2015年起,每月对在建工程项目检查25%,4个月完成检查一次的要求(各站办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三)全市巡查、抽查每半年一次,时间定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份(督导组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检查表(后附)内容,做好迎检准备,并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各督导检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整理督导检查情况,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各站办每月3日前按照我市《实施方案》将监督检查情况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各站办派到各检查组人员如有调整,请各站办及时告知组长单位。
(五)各督导人员要服从组长单位带队人员管理,(各站办对参加人员提出要求),在检查中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督导组。
(六)要求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要求认证核查,各督导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中所检查内容负全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2.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3. 建设单位检查表
4. 施工企业检查表
5.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6. 工程质量巡查表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4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工程质量巡查表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
施工企业检查表 |
建设单位检查表 |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