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537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175号)附件作为监督档案用表实施已近3年,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住建部和我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质量监督工作实际需要,现对该文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原《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文中相应内容一并调整,修订后附件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文修订内容
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修订后内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175号)附件作为监督档案用表实施已近3年,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住建部和我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质量监督工作实际需要,现对该文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原《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文中相应内容一并调整,修订后附件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文修订内容
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修订后内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3日
附件:
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文修订内容
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修订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