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探讨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308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煤炭企业是关系国家命脉的基础产业,是影响国家生存的基础能源产业。招标投标以其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广泛受到国内各行各业的认可。招标投标方式被称为是“阳光下的交易”,是现行煤炭行业机电设备采购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最有效方式。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是整个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管理工作的先行部分,是煤炭企业做好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任务。但是,目前我国现行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针对问题的规范化管理进行一些探讨。
一、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意义
机电设备采购推行招标投标方式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设备价格更加趋于合理。推行招标投标最明显的表现是若干投标人之间相互竞标,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价格上的竞争。通过竞争确定出设备价格,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这将有利于节省设备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机电设备采购推行招标投标,使采购过程能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有一套严谨的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环节,透明度也很高,招标人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有意向的厂家或商家都可以参与投标,避免垄断,防止招标方有腐败行为的发生。在评标过程中,又有职业水平较高的专家进行评估和决策,能保证设备采购方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
机电设备采购推行招标投标,能保证采购设备的质量。中标企业是经过层层竞标脱颖而出的,因而他们在设备的工艺标准、性能、价格、质量等方面将会是最优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而“择优”则是招标投标的最终目的。就某个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来说,只要坚持了上述原则,那么中标人必定是众多投标企业中的最优人选,设备质量也会是信得过产品。
二、现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一)机电设备招标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
机电设备多属于技术密集型新产品,随着科技的发展,机电设备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从事机电设备招标采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机电设备专业知识,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但在现实中,很多机电设备招标从业人员有的并不是机电专业的,有的也没有机电设备行业的从业经历,既对机电设备缺乏基本了解,又对新出现的技术和市场动向缺乏敏锐的洞察力。种种因素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可能对后续的评标结果产生消极影响。
(二)机电设备招标方存在违规现象
有些机电设备招标方存在应当招标而规避招标或是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现象。例如有些单位规定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必须招标,为了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就对超过50万元的采购项目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一些项目本来应该公开招标却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的方式,有意排除部分潜在的甚至可能是最合适的投标人,这样做不仅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利益,也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三)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等违法现象
串标是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或者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以骗取中标的行为。具体体现:一是招标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制度,对本地或本系统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而对外地企业或非本系统企业设置种种障碍,限制或排斥他们参加投标。二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监督机制失效,不及时纠正招标人、投标人的错误行为。有的招标方故意泄露标底,内定中标人;投标人互相串通、抬高价格、行贿受贿,对这些违法行为,有的监督方既不纠正,也不对其进行限制与处罚,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竞争秩序。
(四)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过多的行政干预
某些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表面上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的各项规则也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实际上存在许多暗箱操作的行为。虽然是公开招标,但也有业主强势干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失去了招标投标的本来意义,严重妨害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五)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中评标办法不合理
目前,国内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常用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方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综合评分法中的评分细则不够科学合理或未能准确量化评分因素;二是将最低评标价法简单化使用,即将最低报价法作为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中的最低报价是建立在同技术标准、同质量、同售后服务项目“三同”基础上的,忽视这“三同”中的任何一项,其最低报价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最低报价,确定这种不在同基准线上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价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但往往招标人就简单以报价最低为依据确定中标人,这样往往把更好、更合适的投标人排除在外,未能达到择优的目的。
三、针对问题采取的规范化措施
(一)提高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从业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具备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机电专业知识,洞悉有关市场动向。建议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从业人员最好具备机电设备方面的从业经验,或者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掌握行业的最新动态,做好技术标部分的编制,成为行业复合型人才。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为重要法律依据,第八条有明确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对于需要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审批和核准制度。
(三)加大串标处罚力度,降低其预期收益,使之“不愿做”
竞争对象越多,串标难度越大。扩大招标信息发布面,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在资格审查方面更多地采用资格后审。完善招标文件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除潜在投标人。细化评标办法,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串标的投标人,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对骗取中标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理。
(四)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规章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运作
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不明确、招标人(业主)权力过大是滋生政府干预招标投标并伴随腐败现象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对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特别是招标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对应该招标的项目、范围、条件进行清晰说明,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评标办法和确定标底等。同时,规范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办法、综合性专家库建设、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制度、串标及资质挂靠判定方法,推广使用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规范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等,进一步限制政府有关部门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五)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改进评标办法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评标指标体系,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对定性指标进行定量化,削弱人为主观因素影响,科学筛选指标,避免重复计算。二是客观、科学地确定评标指标权重。采用主观赋权与客观赋权相结合的方法,合理确定指标权重。三是选取科学的评价方法,建立有效的评标模型,实现对投标人科学、合理的评价,甄选出真正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
结 语
在煤炭行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推广应用的二十多年中,通过招标投标为煤炭企业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煤炭行业建设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培养了一大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专业人员。煤炭企业应坚定不移地实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把招标投标推广到煤炭行业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