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全面升级顺利实现与部中央数据库的互联互通
发布时间:2015-09-18 阅读次数:762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2014年9月以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升级工作,编制省级数据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基础数据库,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进行数据整合和系统集成,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于2015年7月6日通过省级建筑市场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验收评估,实现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实时互联互通。
一是全面落实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以基础数据为依据,落实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完善企业、人员、项目、诚信基础数据库,依托全省统一应用的企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若干个业务系统,采集业务管理信息。推行企业、人员、工程项目实名管理,为业务应用提供唯一、准确的基础数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均签署质量责任承诺书,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其质量责任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将违反十项规定的内容纳入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直接与企业招投标衔接,促使各责任主体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落实质量责任。探索多元化办公方式,利用移动终端设备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现场办公,并与网站办公平台实现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完成施工现场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全省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在岗人员的实时监控。
二是建设规范有序阳光运行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系统和信息资源,构建起覆盖市场与现场各个管理环节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维护,形成全省项目、企业、人员和信用“四位一体”的数据库和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截至目前,河北省通过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办理各类事项77万余件,采集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信息10219条、资质信息27413条,采集注册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造价员信息203631条。通过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管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等业务管理系统办理工程项目手续,共采集施工图审查信息39033条、中标信息29339条、合同备案信息1705条、质量监督备案信息15134条、安全监督备案信息768条、相关责任主体信息124126条、责任人信息587922条。通过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采集信用记录信息113440条。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商品混凝土、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现场关键岗位专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评价总分和负面清单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形成负面清单决定市场准入、信用总分影响是否中标的管理机制。对已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省内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人和社会可以通过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查询企业信用情况,无需出具企业守法证明。按照“检查、记录、整改、撤销”程序,规范信用评价记销分制度,通过“河北建设网”建立和发布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负面清单,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以信用管理为手段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考勤记录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价,切实解决出借执业资格、挂靠和挂名不到岗、到岗不履职尽责的“顽疾”。通过预储金和实名制的有机结合,继续把工程款和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内容,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研发应用全省统一的资质审批管理服务系统,创新资质申报与审批方式,实现资质无纸化申请、远程申报和网上审批,做到有序可控、有迹可查、高效便捷和阳光运行。
此次系统升级,是以“数据整合和资源共享”为核心,以“数据标准化、资源目录化、应用协同化、监管智能化”为建设目标,对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的全面升级。通过升级,河北省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质量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项目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发挥作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