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4-11-12 阅读次数:542 来源:系统管理员 作者: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解读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部署和要求,国务院以国发〔2012〕28号文件印发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从国家整体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角度,突出阶段性发展特征和标志性重大任务,明确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宏观目标、主要任务、发展方向等重大部署,提出重点产业发展的路线图和重大工程,以及加强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从目前来看,房地产、建材、汽车产业等传统产业对国民经济的驱动力已经大不如前。当前,我国需要新的产业带动,支撑新一轮经济增长,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十二五”时期,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迅速成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关键核心技术严重缺乏,标准体系不健全;投融资体系、市场环境、体制机制政策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
《规划》提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将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对产业结构升级、节能减排、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加就业等的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到2020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部分产业和关键技术跻身国际先进水平。涌现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开展高层次分工合作的国际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份额大幅提高,重要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同时提出了“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创新驱动、开放发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四项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以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工程为依托,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规划》确定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包括发展的标志性目标、发展的重点、创新发展重大行动计划和主要政策措施等。
我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较早作出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2011年12月,我省以苏政发〔2011〕186号文件印发了《江苏“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提出到2015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的比重达10%;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达18%,体现了江苏“高端性、战略性、需求性、标志性”特征。下一步,江苏将根据《规划》,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好《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突出一批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典型示范,抓好一批项目工程,确保重点突出、时间节点明确;完善技术创新和人才政策,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